《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一九八五年,我尚在成都理工大学读书,暑假期间去西安游玩,在书店购得赵毅衡先生翻译的上下两卷《美国现代诗选》。此书收译了弗罗斯特的二十一首诗,也是我见到的他的最多的被翻译成汉语的作品。或许是青春期的骚动不安,我却对弗罗斯特的诗歌一直读不进去,不象惠特曼的诗那么直接地就打进了我的心里。惠特曼歌颂带电的肉体,走在大路上,自由地高声地唱着‘自我之歌’,歌颂城市、歌颂工业。其诗快乐、博大、深沉一如广阔的美洲大陆。很对我的口味,而且至今令我常常有重读的冲动快慰。而弗罗斯特的诗却显得那么安静,据介绍他是一位田园诗人,以农村和牧场为背景,带着乡土气息。就那样不经意地错过了他的诗歌世界,一晃就是十几年!直到一九九九九年,我开始上网,搜索登录到美国诗歌网站,重新遇见了弗罗斯特。在下载惠特曼的诗的同时,我读到了弗罗斯特的“黑夜的知交”的原作,那感觉就是你无法拒绝,根本就无法转身而去。我试译如下:
黑夜的知交
我从来都是一个黑夜所熟识的行者 我一向从阴雨中出行从阴雨中归来 我走过了这城市最远的灯火
我目睹了这城市最悲愁的巷子 路遇了敲着更声的夜巡人 我垂下了眼帘,不想做任何解释
我站得安静,止住自己的脚步 我听到了一声声的哭喊 远远地从另一条街的屋子传出
但那不是叫我回头,或说再见 而在更远处,在那超现实的高度 一口钟表在天幕上一闪一闪
仿佛在宣称:时间没有对或错 我只是一个黑夜所熟识的醒者
因此我也下载了他的几部诗集,从此开始走进他的诗歌世界。
伟大的诗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预言家,是先知。他既照亮过去,也照亮未来,以不可思议的独特方式,向人们展示出他们的命运。弗罗斯特的名诗“未选去的路”,简直就是我个人与他重逢经历的写照,使我几乎感受到了他狡黠的嘻笑。我译为:
未选取的路
金黄的树林里,一条路叉为两条 很遗憾!我不能同时都走上它们 作为旅行者,我停站在那儿良久 尽其所能地望着一条路的尽头 看见它弯曲着消失于丛林深处
我选取了同样迷人的另一条 也许,它看上去更有吸引力 绿草茵茵,透着生气和魅力 虽然,先行者踏出的这条道儿 与另一条如出一辙,别无二致
这是清晨,两条路摆在我面前 在其落叶上尚未发现新的脚印 哦,我为另一天留下这另一条路吧 心里却明白一条路将导向更多的路
在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某一处 我可能会回忆和述说到此时此地: 林子里本有两条路可走呵, 而我则选取了鲜有人走的一条 因此而有了这迥然相异的一切
奇怪的是;他所树立的诗人形象,对我而言一点也不可亲,更不可爱,相反到是可怕,可怕得可敬!但我却被他的诗歌世界所深深吸引,并越陷越深以至感到震惊。他通过诗歌语言所构建的是一个如此客观的世界,而在这个客观的诗歌世界里,有着人类心灵的真相,他是面对着人性中一切原始的本质的事物说话。绝非仅如表层语言那么明朗朴实,他的深层语言是幽暗深沉的,有着令人恐怖的特质。或如博尔赫斯所说;“他用农村和普通的事物,对精神现实做了简练而恰当的暗示”。是的,弗罗斯特诗歌所揭示的正是那个丰富而可怕的精神现实,而不仅仅是自然田园风光。弗罗斯特的仰慕者布罗茨基就一语见的地说过:“弗罗斯特的新英格兰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农民世界。弗罗斯特发明了它。它无非是他对着田园诗的方向点一下头……说这是农场是不确切的。说这些谈话是农民正在进行的谈话是不确切的。这些是面具,是面具与面具之间的对话。”他真正专注的是人类心中恒久不移的东西,透过他刻意着装的语言粗布衫,我们可以读出爱恨、悲痛、死亡和意志的赤裸灵肉。这些东西,在我看来正是那超越时代而千古不易的东西。
弗罗斯特自己认为:“诗歌始于愉悦,终以智慧”。在我阅读和翻译(顺便说一句:阅读和翻译对我而言是一回事,不单指英文诗歌,也包括汉语诗歌 )他的诗歌的时候,那诗意内核的光芒,那智慧钻石的穿透力,是我时时处处所能够感受到的。作者本人隐退了,他的聪明才智都不再重要了。诗本身展开了智慧,象一棵树抓紧了泥土,它不仅抓住了作者作为载体而生长得郁郁葱葱,同时也抓住读者的我为之施肥浇水。当然如果仅仅是来享受一下它所提供的绿荫和新鲜空气,或欣赏一下树叶的沙沙声响,也不是没有好处。正如弗罗斯特的“进来”一诗所描述的那样,他本人的诗歌丛林也在对人们发出邀请。如果读者也象诗人在诗中那样倔强地拒绝邀请,即使不是什么过失,则对一个爱好诗歌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弗罗斯特曾说:“一首诗首先得使作者自己吃惊,才能使读者吃惊”。这些令他本人吃惊的诗作,不一定必然地令所有的读者吃惊,就象我年轻的时候就对他的诗歌麻木不仁。但是,对于一个过了青春期并严肃地从事诗歌写作的人来说,我想,弗罗斯特的诗歌是不可轻易放弃的。
弗罗斯特谈到诗歌时说:“我发现我说了其他很多关于诗歌的话,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是隐喻,指此物而言彼物,以此物而说彼物,那是秘而不宣的快乐……每一首诗里面要么是一个新隐喻,要么就什么也不是。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所有诗都是同一个古老的隐喻。”我在阅读或翻译他的诗歌时候,就深感他的诗是为多层次的深度阅读,歧义阅读,甚至是反阅读而写就的,是一种如他自己所说的“持久的象征”, 尽管他的诗歌用语是浅显的,甚至是普通人说话的语调。比如布罗茨基就曾经对他的“进来”一诗逐句进行分析,细细品味,最后得出那二十行诗是对标题的翻译,“进来”翻译过来就等于“死亡”。请看全诗:
进来
当我来到树林的边上 传来了鸫鸟的音乐—听呀 此刻,如果外面是黄昏 而里面则已是黑夜
太暗了,对一只鸟而言 不过它以翅膀的灵巧 美化了它的栖息处 而且仍然亮着它的歌喉
落日的最后一抹余辉 正在天边消散 但仍然坚持着再听一遍 鸫鸟胸中的歌声
丛丛的黑暗中呵 鸫鸟的音乐依旧 几乎象一声呼唤:进来 领受这黑暗和悲哀
不!我出来看星星 绝不会走进去 即使受到邀请也不 何况没有被邀请
这种解读当然是令人惊心动魄的,也是很深刻很准确的一种解读。但如果仅从字面看,说它是一首优美完整的自然诗,一点也没有错。而且这首诗还可以从其他多种角度解读,包括反阅读。诗中的我可以是任何一个人,是你是我是他。在这里,诗本身表现得比作者和读者更有智慧。作者在诗中的拒绝进来,和读者的不由自主的进来,构成了一种有趣的二律背反。如果对比着他的“未选去的路”和另一首“雪夜林边驻足”,我们回更深地理解到作者的狡黠和倔强。
雪夜林边驻足
我知道这片树林的主人 他的房屋就在那个村里 他不会看见我停在这儿 欣赏着林子丰厚的雪景
我的小马一定在感到奇怪 为何停在这远离农庄之地 位于树林与冰封的湖之间 也是一年中最黑暗的时刻
小马摇响了脖颈上的挂铃 仿佛是在问我有没有搞错 此外唯一的声响就是轻风 卷动雪片的飕飕沙沙之音
林子如此可爱,暗而幽深 但我还有承诺需要去履行 还要赶好多里路才能安睡 还要赶好多里路才能安睡
我特别注意到他所说的那个“同一个古老的隐喻”,他指的可能就是我们下笔之前就已然书写下的东西,是已然点燃了千百年并将继续延续下去的诗意香火,是内化于人类心灵深处的集体原型或潜意识。看得出来,面对“同一个古老的隐喻”,他的态度是从容自信的,而且保守倔强,坚定不移地走自己选取的路。这态度也给予我们沉静的激情和力量。我们无须惧怕深入到黑暗当中去,成为“黑夜的知交”,与大师的亡灵对话,从而发达和粗壮我们自己的神经根系。就象他在“阔叶树丛”中所写的:
几乎同样的叶子,一片又一片 从投下荫影的高处飘落 堆积成为棕黄色的织物 仿佛给地球戴上了皮手套
在叶子再次爬上高枝之前 在树能够投下另一重荫影之前 他们必须回到过往的事物中去 他们必须进入阴暗的事物中去
他们必然地要被新芽和花蕾刺穿 躺在迎风招展的花朵们的脚下 而在另一个世界的某处 我知道这也是人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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