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级妇联组织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推动了妇女事业的长足进步。
出生于甘肃贫困山区的史丽丽去年大学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当上了北京丰台区太子峪村的"村官",由于工作出色,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村官"。谈到她的成长经历,史丽丽深有感触。
大学生村官 史丽丽:是春蕾计划资助我上了小学、中学、大学。可以说,要是没有春蕾计划的话,就没有我的今天。
项伯琴是史丽丽当"村官"的太子峪村的"老妇联"。她说,象史丽丽这样的情况,要是在30年前想都不敢想。
北京丰台区太子峪村老妇联干部 项伯琴:当时吧,农村妇女工作比较单纯,主要精力基本上放在了解决家长里短,比如夫妻矛盾、邻里矛盾。
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是全国妇联在改革开放后的新的工作思路。为此,实施了"春蕾计划"和"母亲水窖"等项目。20多年来,帮助170多万因贫困辍学女童重返校园,140万严重缺水妇女摆脱了生活困难。
30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这些都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后,各级妇联组织城乡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妇女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
山东临沂市郊区有不少失地农村妇女生活很困难,当地妇联看到杨传芳通过养殖花卉致富了,就鼓励她带领姐妹一起搞养殖,使500多名妇女解决了就业问题。
山东临沂受助妇女:现在收入也多了,生活也好了,环境现在也不错。
30年中,全国共有1亿2千人次的农村妇女接受了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150万妇女获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在城市有1300多万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和劳动力转移。
到目前,女干部已占干部队伍总数的近40%。全国就业人数中女性占45.4%,农村女劳力在农业劳动者中占65%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