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是指在森林燃烧中,失去人为控制,对森林产生破坏性作用的一种自由燃烧现象。 森林火灾它是由或自然或因人员不慎引发的火灾现象。特大森林火灾多因干旱。高温、大风或雷击等特殊气象条件所引起,又往往因估计不足而失控,一旦形成大火又非人力所能及时遏制。 发生森林火灾的"三大要索"是指:森林可燃物、气象条件和火源。以上三个因素同时具备。则发生森林火灾,若其 中有一个因素不具备条件,则不发生森林火灾。 我国《森林防火条例》中规定,森林火灾分为4个等。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
我国森林火灾损失率随科技进步和林火管理的加强在不断降低。但对于林地覆盖率仅为 13%和人均森林蓄积量不及10立方米的我国,减少损失与提高覆盖率是同样重要的。因为森林火灾不仅造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给生态和自然景观带来严重的破坏。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火灾。过火林地 114万公顷,占全国林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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