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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子·大道》
 
原文:

 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宝。”是道治者,谓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谓之不善人。善人之与不善人,名分日离,不待审察而得也。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

  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

  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量是也。

  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

  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而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不可相乱,亦不可相无。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恶名命恶。

  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顽嚚凶愚,命恶者也。今即圣贤仁智之名,以求圣贤仁智之实,未之或尽也。即顽嚚凶愚之名,以求顽嚚凶愚之实,亦未或尽也。使善恶尽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辨也。

  名称者,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则物之通称,牛则物之定形,以通称随定形,不可穷极者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

  设复言“好人”,则彼属于人矣。则“好”非“人”,“人”非“好”也。则“好牛”、“好马”、“好人”之名自离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乱也。

  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则顽嚚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

  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备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则左右前后之宜、远近迟疾之间,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

  全治而无阙者,大小、多少,各当其分;农商工仕,不易其业。老农、长商、习工、旧仕,莫不存焉,则处上者何事哉?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君子非乐有言,有益于治,不得不言。君子非乐有为,有益于事,不得不为。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阵,周务而已,故明主任之。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为。小人亦知言有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有损于事,而不能不为。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主诛之。故古语曰:“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能,无害于巧;君子不知,无害于治。”此言信矣。

  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为善与众行之,为巧与众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故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也;所贵工倕之巧,不贵其独巧,贵其能与众共巧也。

  今世之人,行欲独贤,事欲独能,辩欲出群,勇欲绝众。独行之贤,不足以成化;独能之事,不足以周务;出群之辩,不可为户说;绝众之勇,不可与征阵。凡此四者,乱之所由生。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立法以理其差。使贤愚不相弃,能鄙不相遗。能鄙不相遗,则能鄙齐功;贤愚不相弃,则贤愚等虑。此至治之术也。

  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

  私不行,非无欲;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然则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制之有道也。田骈曰:天下之士,莫肯处其门庭、臣其妻子,必游宦诸侯之朝者,利引之也。游于诸侯之朝,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名限之也。彭蒙曰:“雉兔在野,众人逐之,分未定也;鸡豕满市,莫有志者,分定故也。物奢则仁智相屈,分定则贪鄙不争。”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转。何苦物之失分?故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皆非我也。因彼可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自得其用,奚患物之乱乎?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智非能智而智,愚非能愚而愚,好非能好而好,丑非能丑而丑。夫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则智好何所贵?愚丑何所贱?则智不能得夸愚,好不能得嗤丑,此为得之道也。道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怨,富贵者不骄,愚弱者不慑,智勇者不陵,定于分也;法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富贵者不敢陵贫贱,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此法之不及道也。

  世之所贵,同而贵之,谓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谓之物。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所共去。故人心皆殊,而为行若一;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此俗之所齐,物之所饰。故所齐不可不慎,所饰不可不择。昔齐桓好衣紫,阖境不鬻异采;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为法以矫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检之。累于俗、饰于物者,不可与为治矣。昔晋国苦奢,文公以俭矫之,乃衣不重帛,食不兼肉。无几时,国人皆大布之衣,脱粟之饭。越王句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居上者之难,如此之验。圣王知民情之易动,故作乐以和之,制礼以节之。在下者不得用其私,故礼乐独行。礼乐独行,则私欲寝废;私欲寝废,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若使遭贤则治,遭愚则乱,是治乱属于贤愚,不系于礼乐。

  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则乱多而治寡。乱多而治寡,则贤无所贵,愚无所贱矣。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虽仁贤,不患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于不肖与仁贤也。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特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义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所得不肖者,触地是焉。故曰:“礼义成君子,君子未必须礼义;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无名利。”

  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料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职效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接万物使分,别海内使不杂。见侮不辱,见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斗。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守职分使不乱,慎所任而无私。饥饱一心,毁誉同虑,赏亦不忘,罚亦不怨。此居下之节,可为人臣矣。

  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宣王好射,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试之,中关而止。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宣王说之。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而终身自以为九石。三石,实也,九石,名也,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不姝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矣。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则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凰皇,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欲图之,谓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弃,殃可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贺王,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

  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吾所不敢诬。是者常是,非者常非,亦吾所信。然是虽常是,有时而不用;非虽常非,有时而必行。故用是而失,有矣;行非而得,有矣。是非之理不同,而更兴废,翻为我用,则是非焉在哉?观尧、舜、汤、武之成,或顺或逆,得时则昌;桀、纣、幽、厉之败,或是或非,失时则亡。五伯之主亦然。宋公以楚人战于泓,公子目夷曰:“楚众我寡,请其未悉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不鼓不成列。寡人虽亡之余,不敢行也。”战败,楚人执宋公。齐人弑襄公,立公孙无知。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既而无知被杀,二公子争国。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既而使鲁人杀纠,召忽死之,征夷吾以为相。晋文公为骊姬之谮,出亡十九年,惠公卒,赂秦以求反国,杀怀公子而自立。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二君不正,霸业遂焉。己是而举世非之,则不知己之是;己非而举世是之,亦不知己之非。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非己所独了。则犯众者为非,顺众者为是。故人君处权乘势,处所是之地,则人所不得非也。居则物尊之,动则物从之,言则物诚之,行则物则之,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国乱有三事:年饥民散,无食以聚之则乱;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有食以聚民,有法而能行,国不治,未之有也。

译文:


大道没有具体的形状,有形状的事物都有相应的名称。名称是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正因为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取决于名称.那么名称是不能有差错的。所以孔子说:“一定要纠正不恰当的名分。名分不正,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大道没有相应的名称,万物一定有相应的名称。从没有名称的大道中产生出来的万物,都具备各自的形状特征。由于名称产生于各种形状的事物中,那么众多的名称应当与各种具体事物相对应。

用大道治理国家,那么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学说自然就会被废弃。而用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学说治理国家,也不能离开大道。老子说:“道是万物的根本。它是善人的法宝,也是不善人所要保持的。”用大道治理国家的人,被称为善人;凭借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学说治理国家的人,被称为是不善人。善人和不善人之间,名位和职分日益分离,以致不用认真审察就能把它们区分开来。

用道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法制,用法制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术,用权术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力,用权力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势。权势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力,权力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术,权术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法治,法治用尽了再反过来用大道,用大道治理国家,就会达到君主无所作为而天下大治的效果。所以说事物陷入穷尽就发展到了终点,发展到终点就会返回到开始的地方,这样开始和终点互相循环因袭,永远没有穷尽

有形状的事物必定有名称,有名称的事物不一定有形状。有形状而没有名称的事物,不一定会失去它的形状、颜色等特征。有名称而没有具体形状的事物,不根据名称去检验具体的事物,则往往出现差误。所以,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检验事物的形状,有时根据事物的形状来确定事物的名称;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规定事物的种类,有时根据事物的种类来检验事物的名称。弄明白了事物的形状与名称之间的关系,那么事物的形名关系与事物之间的道理,就无法隐瞒了。

名有三种类型,法有四种表现。名的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事物的名称,如事物的方、圆、白、黑等;第二种是诋毁、赞誉的名称,如善、恶、贵、贱等;第三种是形容的名称,如贤能、愚蠢、爱慕、憎恶等。法的四种表现:其中第一种是永恒不变之法,如君臣关系、上下关系等;第二种是教化之法,如道德品行修养得好与坏、风俗习惯的同与异等;第三种是治理民众之法,如奖赏有功的、惩罚犯罪的等;第四种是平准之法,如制定法规、统一度量衡等

权术是君主所秘密使用的法宝,臣下不能随便窥测。权势是制定法令的有力武器,臣下不能随便利用。君主所采用的权术,如果让臣下窥测到,这种权术便不是深奥莫测的了。君主所利用的权势,如果被臣下随便利用,这种权势就没有份量了。总的要求是首先纠正有偏差的名分,让它们不互相侵扰混杂,然后君主的权术就可以保密,君主的权势就可以专用。

名称是用来命名事物形状的,事物的形状是与名称相对应的。但是,事物的形并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名的,名也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形的。那么形与名二者判然有别,不能互相混淆。也不能互相缺少。没有名称,大道就无法以名相称;有了名称,能用名来匡正各种事物的形。现在世上万物都是客观存在,如果不用名来区分它们,就会发生混乱;世上各种名称都摆在那里,如果不用形来与它们对应,就会出现偏差。所以,形与名的关系,不能不认真加以辩正。

用好名称命名好的东西。用坏名称命名坏的东西,所以好的东西有好名称,坏的东西有坏名称。圣贤仁智,是用来命名好人的;顽嚣凶愚,是用来命名坏人的。现在如果用圣贤仁智之名,去寻求圣贤仁智之实,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如果用顽群嚣凶愚之名,去寻求顽嚣凶愚之实.也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如果能把好名、坏名完全区分开来,即使不能完全反映事物的实际情况,但不必担心出现大的差错,所以说对名不能不辩证清楚。

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事物、检查形名关系的。从古到今,没有不是运用得当就能成功、运用不当就要失败的。失败是因为名分混淆不清,成功是因为名分明察清晰。现在人们亲近贤能之人,疏远不肖之徒,奖赏道德品行好的人,惩罚犯罪的人。贤能之人、不肖之徒、品行好的、犯罪的,这都是客观存在的名称;亲近、疏远、奖赏、惩罚,这都是人们所采取的主观态度。人们的主观态度与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名称,这就把两种名称区分清楚了。如果把客观存在的贤能之人、不肖之徒与人们所采取的亲近、疏远的态度混为一谈,把品行好、犯罪与奖赏、惩罚混为一谈,把客观存在的事实与人的主观态度不加区别,这就把名称搞混乱了。所以说,对名称是不能不审察清楚的。

人们常说“好牛”,这个名分不能不辩察清楚。“好”是事物的通称,“牛”是事物的形体,用事物的通称来修饰事物的形体,永远没有穷尽。比如再说“好马”,通称的“好”又与形体的“马”相连在一起,那么“好”所通用的范围就没有什么限廷限定了。比如再说“好人”,那“好”的名又归属到形体的“人”了。然而“好”的概念不是“人”的概念,“人”的概念也不是“好”的概念。那么“好牛”、“好马”、“好人”的名分就自然区分开来了,所以说名分是不能互相混乱的。

五种颜色、五种声音、五种气味、五种味道这四类物质,都自然地存在于天地之间,它们并不期望被人们利用,但人们却一定要应用它们,终身不改变对它们的好恶,且不能分辨它们之间的名分。事物的名称应该是自然存在的事物本身,对事物的分辨则是人们的主观因素。我喜欢白色而讨厌黑色.喜欢商声而讨厌徵音,喜爱膻气而厌恶焦气,喜欢甜味而厌恶苦味。白黑颜色、商徵声音、膻焦气味、甜苦味道,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名称。而喜爱憎恶、爱听不爱听、喜欢讨厌、爱吃不爱吃,这却是人们的主观态度。能够确定这些客观的和主观的名分,那么万事万物就不会出现混乱。

所以人们用尺度来计算物体的长短,用量器来测量东西的多少,用秤具来称量物体的轻重,用律吕来辨别音乐的声音,用名分来考查事物的虚实,用法制来规定国家的治乱,用简明来治理烦琐疑惑,用变易来排除危险和困难。把万事万物都归结为一个道理,各种准则都用法律作准绳。万事万物都归为一个道理,这是最简要的方法;用法律作准绳,这是最便易的措施。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顽固、愚蠢、耳聋、眼瞎的人就可以与开明、智慧、耳聪、目明的人一样,共同治理国家。

天下的事情各种各样千差万别,不能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如果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即使是圣贤之人也办不到。假设一个人能做天下所有的事,但在他做事的前后左右、远近缓急方面,必定有不能兼顾到的。如果有不能兼顾到的,对于治理国家就会有所欠缺。如果要使国家得到全面的治理而没有欠缺,就应使事情的大小多少方面都恰如其分,农民、商人、工人、官吏,都各守其业。如果有经验的老农和擅长经商的商人,熟练的工匠和老练的官吏,都发挥自己的专长,那么处在上层的统治者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亲自做呢?

因此,有些话虽然有道理,但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君子绝对不说;虽然有能力,但对成就事业没有好处.君子绝对不做。君子不是乐于好说,而是因为对治理国家有好处,不得不说;君子不是乐于好做,而是因为对成就事业有好处,不得不做。君子所说的话,不外乎名、法、权、术方面的内容;君子所做的事,不外乎农业生产、战争打仗方面的事情,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所以,贤明的君主任用君子。对治国无益的话,小人总爱说;对国家没有用处的事,小人总爱去做。小人也知道这些话对治国有损害,却不能不说;小人也知道这些可能有损于治国的大事,却不能不做。所以,他们所说的,都是儒家、墨家的是非争辩;所做的,都有虚伪偏执的倾向。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取功名罢了,所以贤明的君主要诛杀他们。

古话说:“不知道并不能妨碍一个人成为君子,知道也不能阻碍一个人不是小人。工匠不能做别的事情,并不妨碍他是能工巧匠;君子不知道其它事情,也不妨碍他能治理好国家。”这话的确是可信的。自己做善事使人不能跟从,这叫独善;自己做事精巧让人不能跟着学,这叫独巧。这两者都没有穷尽善与巧的道理。自己行善也能使众人跟着行善,自己做事精巧也能让众人做到精巧,这才是善中之善、巧中之巧。所以圣人治理国家的可贵之处,不在圣人能独立治理国家,而在圣人能与众人共同治理国家。能工巧匠任的可贵之处,不在他个人做事精巧,而在他能与众人共同做事精巧。

现在的人们,行为总想表现出自己特别贤惠,做事总想表现出自己特有能力,论辩总想表现自己才能超群,勇敢总想表现自己无人相比。行为独贤,不足以教化万民;做事独能,不足以完成各项工作;论辩超群,不可能做到家喻户晓;勇敢无比,不可能上阵与众敌应战。大凡这四种情况,是国家产生混乱的根本原因。所以圣人用道来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确定法律来处理各种差异。使贤人和愚人不互相抛弃,使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那么能人与庸人就会同样取得成功;贤人与愚人不互相抛弃,那么贤人与愚人就会共同考虑国家大事,这是最佳的治国权术。

名义确定后,人们对事物就不会争夺;分属明确后,人们的私欲就不会盛行。人们对事物不争夺,并不是人们没有争夺之心,而是因为名义确定之后,人们就无法实施争夺之心;人们的私欲不能盛行,并不是人们没有私欲,而是因为分属已经明确,人们就无法实施自己的私欲。然而私心、私欲人人都有,却能使人们做到没有私心、没有私欲一样,是因为制止私心、私欲的方法得当。田骈说:“天下有志的男士,没有谁肯老呆在自己的家里,伺候自己的妻子儿女,他们必定要到各诸侯国的朝廷去游说,求得一官半职,这是受利禄的引诱所致。他们到各诸侯国朝廷游说的目的,都想成为卿大夫,而没有想成为诸侯国的君主,这是因为名分限定了他们。”彭蒙说:“野鸡和兔子在野地时,众人都会追逐它们,这是因为分属还没有确定的缘故。鸡和猪充满集市,没有人企图抢夺占为己有,这是因为分属已经确定的缘故。财物丰富之后而分属未定,即使是仁智之人也会争夺;分属确定之后,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敢乱抢。

圆的东西之所以会转动,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转动而转动,而是因为它具备转动的条件而不得不转动;方的东西之所以会静止,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静止而静止,而是因为它具备静止的条件而不得不静止。顺应圆的东西能自己转动的特性,使它不得静止;顺应方的东西能自己静止的特性,使它不得转动,何必担心事物失去本性呢?所以,利用贤能之人对治理国家有用的特征,使他们不得不为国家所用;顺应愚昧之人对治理国家无用的特征,使他们不得为国家所用。国家用与不用,都不是由我个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而是顺应他们可用与不可用的特征,使他们各得其所,为什么担心事物会发生混乱呢?

人都不能做到而自然就能做到。人都不能知道而自然却能了解。聪明的人并不是自己想聪明就聪明,愚笨的人并不是自己想愚笨就愚笨,好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好看就好看,丑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丑陋就丑陋。人们不能做到而自然能做到,人们不能知道自然却了解。那么聪明和好看有什么可珍贵的呢?愚笨和丑陋有什么可卑贱的呢?聪明的人不能向愚笨的人炫耀,好看的人不能讥笑丑陋的人,这都是懂得了治理国家所应遵循的大道。

如果大道能在世间施行,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会有怨言,富裕与尊贵的人就不会高傲自大,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会恐惧害怕,聪明与勇敢的人就不会盛气凌人,这是因为确定了名分的缘故。如果法制能在世间施行,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敢怨恨富裕与尊贵的人,富裕与尊贵的人也不敢欺凌贫穷与卑贱的人;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敢企盼超过聪明与勇敢的人,聪明与勇敢的人也不敢鄙视愚笨与软弱的人,这就是施行法制不如施行大道的地方。

被世人看重的东西,与世人同样看重这些东西就叫做顺应风俗习惯;被世人所使用的东西,与世人同样使用这些东西就叫做物尽其用。如果违背众人的意愿。就会遭到习惯势力的反对;如果伤害了众人的感情。就会被习惯势力所摒弃。因此。人们的心思尽管不同,但行为却能互相一致;人们的爱好尽管各异,但所使用的东西却能相同。这就是风俗习惯对人们所起的统一作用.也是物质对人们所起的修治作用。所以,对风俗习惯的作用不可不慎重对待,对物质的修治作用不可不认真加以选择。

从前齐恒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结果齐国境内就没有卖其他颜包的绸布。楚庄王喜欢细腰的人,结果楚国境内的人就都面带饥色。处在上位的人提倡什么来做群下的表率,是国家得到大治、大乱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风气不正,一定要制定法令来加以矫正;如果物质丰富,一定要用制度来加以检查。如果被坏的风气所左右,受奢侈腐败之风的支配.这种人是不可能治理好国家的。

从前晋国苦于奢侈成风,晋文公用检约的办法加以纠正。他穿衣不穿夹层的绸衣,吃饭不吃两种肉菜。没过多长时间,人们都穿粗布衣服,都吃粗茶淡饭。越王句践图谋报吴王灭越之仇,企望人们变得勇敢起来,在路上碰到一只发怒的青蛙,便站在车上手扶车轼向它表示敬意。过了几年,国人无论年长年幼的,遇到敌人时即使赴汤蹈火也不躲避。可见,处于上位人的表率作用。对群下竞能得到如此明显的验证。

圣明的君王知道人民的情感容易变动。便制作乐来加以调和,制作礼来加以节制。使在下位的人不得行其私,所以只有礼乐能够在天下通行。礼乐在天下通行,那么个人的私欲就逐渐被废止。个人的私欲被废止.而无论遇贤明的君主或愚笨的君主都一样。如果遇到贤明的君主国家就得到治理.遇到愚笨的君主国家就遭到混乱,国家治乱的根本就取决于君主的贤能与愚笨,而不取决于礼乐的完备,这样圣人的治国之术就和圣贤的君主一同消失。治理国家的法术,换了朝代便可能使罔不能使用,那么国家就会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国家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那么贤明的君主也无所谓尊贵,愚笨的君主也无所谓轻贱

处在高官显赫地位的人,虽然是不肖之徒.不必担心人们不亲近他;在贫穷卑贱地位的人,虽然具有仁爱贤能之德.不必担心人们疏远他。亲近与疏远完全取决于他的权势和财利。并不取决于他是否是仁贤之士或不肖之徒。我也不敢把这看作是顺应天道的自然之理,而只认为这是现实处在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自然存在的关系。现在天地之间.不肖之徒确实很多。仁贤之士确实太少。趋炎附势的心理,在不肖之徒中特别严重。廉洁知耻的心理,在仁贤之士中比较偏多。现在用礼义招纳仁贤之士。所得到的仁贤之士,不到万分之一;用名利招纳不肖之徒,所得到的不肖之徒。遍地皆是。所以说礼义能够成就君子,君子不一定需要礼义;名利能够治服小人,小人不可以缺少名利。

奖赏有功,惩罚犯罪。这是君主的事;严守职责,尽心竭力,这是臣子的职能。君主对臣子论功升迁。据过贬黜,所以有庆赏刑罚;臣子各自慎守职责.所以有守职效能。君主不能参与臣子的职业,臣子也不能侵犯君主的权限,上下互不混淆侵犯,这就叫作名正。名正就能使国家的法律秩序顺畅。承接万物使它们互相区别,条理国内大事使它们不相混杂。受到欺侮而不觉得耻辱,得到推举而不骄傲自满,禁止暴力,平息战争,解救世上的争斗,这就是仁义君主的德行。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一国之主。严守职责名分不使其混乱。慎重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没有私心。遇到富足时与遭到灾荒时都不变心。受到批评或表扬时都能正确对待.得到奖赏时不得意忘形,受到责罚时也不怨天尤人,这就是作臣子的节操。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合格的人臣了。

世上有因名而得到实的,也有因名而失掉实的。齐宣王爱好射箭,喜欢听别人说自己能用很强硬的弓,其实;也所用弓的拉力不过只有三石,并拿来让左右侍从看,左右侍从都试着拉弓,拉到三石的一半便停了下来,都说:“这张弓的弓力不低于九石,不是大王谁能用这么硬的弓?”齐宣王非常高兴。然而齐宣王所用弓的弓力不过三石,但他终身都认为自己拉的是九石的硬弓。三石是此弓的实际弓力,九石是此弓的虚假名声,齐宣王由于喜欢虚名而丧失了实际。

齐国有个姓黄的男士,喜好谦虚自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国内极其漂亮的美女。因为她们都很漂亮,黄公便常用谦辞贬低她们,说她们容貌丑陋,结果丑陋的名声传播很远,超过了正常结婚年龄也没有人来聘娶她们。卫国有个上了年岁的单身汉,当时冒然取了其中一个,发现果然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然后便说:“黄公喜好自谦,所以丑化他女儿不漂亮。”消息传出后,人们争相聘娶黄公的另一个女儿,果然也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漂亮绝顶是内在的事实,丑陋是外在的名声,这是违背外在丑陋的名声而存有内在漂亮的事实。

楚国有个人挑着野鸡走路,路上有人问他:“这是什么鸟?”挑野鸡的人欺骗他说:“这是凤凰。”路人说:“过去我只听说过有一种鸟叫凤凰,今天才算见到它,你现在卖吗?”回答说:“卖。’’路人用十金来买,挑野鸡的人不卖。路人愿意增加一倍钱,才卖给了他。路人准备把野鸡献给楚国国王,但过了一夜野鸡便死了。路人来不及心痛金钱购买野鸡,只遗憾不能把它献给楚国国王。人们纷纷传说这件事,都认为这是真凤凰,路人感到凤凰非常珍贵,还是想把它献给楚王。这件事终于传到楚王那里,楚王非常感激这个人把珍贵的凤凰献给自己,便把他召来重重地奖赏了他,他得到的赏金超过了购买野鸡的十倍。

魏国有个农夫在田野里耕地,捡到一块直径达一尺左右的宝玉,但他不知道是宝玉。便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私下想谋得到这块宝玉,就对农夫说:“这是一块怪石,留着它对你家不利,不如把它扔到原来的地方。”农夫心里虽然有些忧虑,最终还是把它带回了家,放在厅堂外的屋檐下。当晚宝玉便散发出亮光,照得屋里通明,农夫全家大为恐慌,又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说:“这是怪异的征兆,赶快把它扔掉.祸殃才能够消除。”农走赶快把这块宝玉扔到很远的野地。邻居不久就把这块宝玉偷偷捡回,把它献给了魏国国王。魏国国王召集治玉工匠鉴定这块宝玉,玉工远远地望见这块宝玉.便珲了两拜,站起来向魏国国毛祝贺说:“祝贺国王得到这块天下少有的宝玉,臣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宝玉。”魏国国王向玉匠询问这块宝玉的价值。玉匠说:“这块宝玉没有什幺贵重东西的价值可以与它相比,用五座都城的代价只能看它一眼。”魏国国王立即赏赐给献玉的人千金,并让他永远享有上大夫的俸禄。

大凡天下纵横万里,各种事情都有个是非标准,我不敢欺骗隐瞒。正确的东西总是正确的,错误的东西总是错误的,这我也深信不疑。然而正确的东西尽管总是正确的,但有时却不被采纳;错误的东西尽管总是错误的.但有时却必须实行。所以说有时采用正确的做法却遭到失败,有时实行错误的作法反而会获得成功。正确与错误虽然道理不同,而社会兴旺衰败的更替变换,翻来覆去为我所用,那么是非的标准又在哪里呢?观察唐尧、虞舜、商汤、周武王成功的经验,不沦他们是采用受惮的作法或是采用夺权的作法,只要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的需要就昌盛;观察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失败的教训,不论他们是采用正确的作法或是采用错误的作法,只要违背了时代发展趋势的要求就失败。春秋五霸的兴衰也同样是这个道理。

宋襄公率军与楚国军队在泓水交战,公子目夷说:“楚国军队人多我们人少,请求您下令在他们还未完全渡过河时就突然袭击他们。”宋囊公说:“不能这佯。我听说仁义之师不进攻没有排好队列的军队。我虽然是亡国之人的后裔,也不敢照您说的去做。”结果宋国军队;被打得大败,楚国人俘虏了宋襄公。

齐国人杀了齐襄公,立公孙无知为国君,召忽、夷吾侍奉着公子纠逃到鲁国,鲍叔牙侍奉着公子小白逃到莒国。不久,公孙无知被杀,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公子纠应该被立为国君,但公子小白先回到齐国,所以齐国人便立公子小白为国君。遂后,公子小白指使鲁国人杀死了公子纠,召忽为公子纠殉难,公子小白便征聘管仲为相。

晋文公被骊姬的谗言所害,在国外流亡了十九年。晋惠公卒,文公行赂秦国由其帮助返回晋国,杀死晋怀公后自立为国君。宋襄公的行为符合正确的仁义标准,但不免成为俘虏;齐桓公、晋文公两位君主采用了不正确的做法,却成就了霸业。

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而世人都加以否定,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正确的;自己认为是错误的而世人都加以肯定,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错误的。这么说是非标准是随众人的砰价而转移的,不是自己所能独自决定的。违背众人意愿的就是错误的,顺应众人意愿的就是正确的。所以,处在权变之中的君主要凭借自己的威势,使自己经常处在无可非议的地位,那么人们就无法批评君主了。君主安居不动时大家都尊敬他,君主做事时大家都跟着做,君主说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君主的行为大家都争相效法,这样君主才能凌驾于万民之上,驾驭各级官吏。

造成国家混乱的原因有三种情况:遭受饥荒,人民流离失所,君主没有粮食来聚拢人民,国家就会出现混乱;治理国家没有法律可依,国家会出现混乱;有了法律而不能得到贯彻实施,国家也会出现混乱。有吃的就能使老百姓安居乐业,治理国家有了法律并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施行,国家不能治理好的,从来没有过。



原文:

仁、义、礼、乐、名、法、刑、赏,凡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也。故仁以道之,义以宜之,礼以行之,乐以和之,名以正之,法以齐之,刑以威之,赏以劝之。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礼者所以行恭谨,亦所以生惰慢;乐者所以和情志,亦所以生淫放;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陵暴;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凡此八术,无隐于人而常存于世,非自显于尧、汤之时,非自逃于桀、纣之朝。用得其道,则天下治;用失其道,则天下乱。过此而往,虽弥纶天地,笼络万品,治道之外,非群生所餐挹,圣人措而不言也。

  凡国之存亡有六征:有衰国,有乱国,有亡国,有昌国,有强国,有治国。

  所谓乱亡之国者,凶虐残暴不与焉;所谓强治之国者,威力仁义不与焉。君年长,多妾媵,少子孙,疏宗族,衰国也;君宠臣,臣爱君,公法废,私政行,乱国也;国贫小,家富大,君权轻,臣势重,亡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凶虐残暴而后弱也,虽曰见存,吾必谓之亡者也。内无专宠,外无近习,支庶繁字,长幼不乱,昌国也;农桑以时,仓廪充实,兵甲劲利,封疆修理,强国也;上不胜其下,下不犯其上,上下不相胜犯,故禁令行,人人无私,虽经险易而国不可侵,治国也。凡此三征,不待威力仁义而后强,虽曰见弱,吾必谓之存者也。

  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先诛者,非谓盗,非谓奸。此二恶者,一时之大害,非乱政之本也。乱政之本下侵上之权,臣用君之术,心不畏时之禁,行不轨时之法,此大乱之道也。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语曰:‘佞辨可以荧惑鬼神。’曰:‘鬼神聪明正直,孰曰荧惑者?’曰:“鬼神诚不受荧惑,此尤佞辨之巧,靡不入也。

  夫佞辨者虽不能荧惑鬼神,荧惑人明矣。探人之心,度人之欲,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纳人于邪恶而求其利。人喜闻己之美也,善能扬之;恶闻己之过也,善能饰之。得之于眉睫之间,承之于言行之先。世俗之人,闻誉则悦,闻毁则戚。此众人之大情;有同己则喜,异己则怒,此人之大情。故佞人善为誉者也,善顺从者也。人言是亦是之,人言非亦非之,从人之所爱,随人之所憎。故明君虽能纳正直,未必亲正直;虽能远佞人,未必能疏佞人。故舜、禹者,以能不用佞人,亦未必憎佞人。语曰:‘佞辨惑物,舜、禹不能得憎。’不可不察也。语曰:‘恶紫之夺朱,恶利口之覆邦家。’斯言足畏而终身莫悟,危亡继踵焉。”

  《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

  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奇者,权术是也。以权术用兵,万物所不能敌。凡能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则己无事焉。己无事则得天下矣。故失治则任法,失法则任兵,以求无事,不以取强。取强,则柔者反能服之。《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凡民之不畏死,由刑罚过。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

  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由生之可乐也。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人君之所宜执,臣下之所宜慎。

  田子读书,曰:“尧时太平。”宋子曰:“圣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侧,越次答曰:“圣法之治以至此,非圣人之治也。”宋子曰:“圣人与圣法何以异?”彭蒙曰:“子之乱名甚矣。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理出于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此万世之利,惟圣人能该之。”宋子犹惑。质于田子。田子曰:“蒙之言然。”庄里丈人字长子曰“盗”,少子曰“殴”。盗出行,其父在后追,呼之曰“盗,盗”。吏闻因缚之。其父呼“殴”喻吏,遽而声不转,但言“殴,殴”,吏因殴之,几殪。康衢长者字僮曰善搏,字犬曰善噬,宾客不过其门者三年。长者怪而问之,乃实对。于是改之,宾客复往。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怀璞谓郑贾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田子曰:“人皆自为而不能为人,故君人者之使人,使其自为用,而不使为我用。”魏下先生曰:“善哉田子之言。古者君之使臣,求不私爱于己,求显忠于己。而居官者必能,临阵者必勇。禄赏之所劝,名法之所齐,不出于己心,不利于己身。语曰:‘禄薄者不可与经乱,赏轻者不可与入难。’此处上者所宜慎者也。”

  父之于子也,令有必行者,有必不行者。“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汝无敢恨,汝无敢思。”令必不行者也。故为人上者,必慎所令。

  凡人富则不羡爵禄,贫则不畏刑罚。不羡爵禄者,自足于己也;不畏刑罚者,不赖存身也。二者为国之所甚,而不知防之之术,故令不行而禁不止。

  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则无以为治。无以为治,是人君虚临其国,徒君其民,危乱可立而待矣。今使由爵禄而后富,则人必争尽力于其君矣;由刑罚而后贫,则人咸畏罪而从善矣。故古之为国者,无使民自贫富,贫富皆由于君,则君专所制,民知所归矣。

  贫则怨人,贱则怨时,而莫有自怨者,此人情之大趣也。然则不可以此是人情之大趣而一概非之,亦有可矜者焉,不可不察也。今能同算钧而彼富我贫,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才钧智同而彼贵我贱,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其蔽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惟曰智能之同,是不达之过。虽君子之邮,亦君子之怒也。人贫则怨人,富则骄人。怨人者,苦人之不禄施于己也,起于情所难安而不能安,犹可恕也;骄人者,无所苦而无故骄人,此情所易制而弗能制,弗可恕矣。众人见贫贱则慢而疏之,见富贵则敬而亲之。贫贱者有请赇于己,疏之可也,未必损己而必疏之,以其无益于物之具故也;富贵者有施与于己,亲之可也,未必益己而必亲之,则彼不敢亲我矣。三者独立,无致亲致疏之所,人情终不能不以贫贱富贵易虑,故谓之大惑焉。穷独贫贱,治世之所共矜,乱世之所共侮。治世非为矜穷独贫贱而治,是治之一事也;乱世亦非侮穷独贫贱而乱,亦是乱之一事也。每事治则无乱,乱则无治。视夏商之盛、夏商之衰,则其验也。

  贫贱之望富贵甚微,而富贵不能酬其甚微之望。夫富者之所恶,贫者之所美;贵者之所轻,贱者之所荣。然而弗酬,弗与同苦乐故也。虽弗酬之,于物弗伤。今万民之望人君,亦如贫贱之望富贵。其所望者,盖欲料长幼,平赋敛,时其饥寒,省其疾痛,赏罚不滥,使役以时,如此而已,则于人君弗损也。然而弗酬,弗与同劳逸故。故为人君,不可弗与民同劳逸焉。故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人君不可不酬万民。不酬万民则万民之所不愿戴,所不愿戴则君位替矣。危莫甚焉,祸莫大焉。


译文:


仁、义、札、乐、名、法、刑、赏,这八种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的方法;所以用仁来引导百姓,用义来适应百姓,用礼来督促百姓施
行,用乐来调和百姓的性情.用名来纠正名不符实及名实相脱离的现象,用法来规范百姓的行为,甩刑罚来威慑百姓,用奖赏来勉励百姓。因此,用仁可以广泛地施惠于人,但也能使人产生偏爱之心;用义可以是人确立好的节操与品性,但也能使入产生浮华虚伪之心;用礼可以使人的行为恭敬谨慎.但也能使人产生懒惰怠慢之心;用乐可以调和人们的性情与心志,但也能使人产生淫乱放纵之心;用名可以端正尊卑贵贱的等级地位,但也能使人产生骄傲与篡权之心;用法可以统一众多的分歧,但也能使人产生破坏名分之心;用刑罚可以威慑不肯顺服的人,但也能使人产生欺上凌下之心;用奖赏能勉励忠贞贤能的人,但也能使人产生鄙陋纷争之心。这八种治国手段,对谁都毫无隐瞒,时常存在于人世之间,它并不因为有唐尧、商汤这样的圣君当权而自动显现,也不因为有夏桀、商纣这样的暴君当权而隐匿逃蔽。能够恰当地运用这八种方法,国家就会得到治理;不能恰当地运用这八神方法,国家就会出现混乱。除去这八种治国方法之外.即使有统括天地、驾驭万物的本领,也是治国之外的方法,都不是百姓所需要的东西,圣人都会把它置之一边而不予理睬。

大凡国家的存亡有六种征兆:有衰败之国,有灭亡之国.有昌盛之国,有强大之国,有太平之国,有混乱之国。所谓混乱和灭亡的国家,与统治者的凶残暴虐没有必然的联系;所谓强大和太平的国家,与统治者实行威力和仁义没有必然的联系。君主年岁大,妻妾成群,子孙匮乏,宗族疏远。这是衰败的国家。君主宠信大臣.大臣奉承君主,国家的法律遭到废弃,个人的私欲横行,这是混乱的国家。国家贫穷弱小,个人富足强大,君主的权力太轻。大臣的权势太重,这是灭亡的国家。凡具备这三种征兆的国家,不必等待君主凶恶残暴就会衰弱。尽管这样的国家暂时还存在着,我敢断言它必定会灭亡。宫内没有独宠之人,朝廷没有亲近之臣,子孙繁茂,长幼有序,这是昌盛的国家。农桑不违时令,国库粮食充足,军队强盛,边防巩固,这是强大的国家。在上位的人不敢欺压在下位的人,在下位的人也不敢冒犯在上位的人,上下各不侵犯,所以国家能做到令行禁止,人人都没有私心,国家虽然遭到危险,但也不能受到侵犯,这是太平的国家。凡具备这三种征兆的国家.不必依靠威力仁义也会强盛。尽管这样的国家目前还比较软弱。我敢断言它必定会长久存在下去。

治理国家的君主在施政开始时,必定要先诛杀一些人。先诛杀的这些人,不是盗贼,也不是奸诈之人,这两种罪恶之人,尽管是国家一时的大祸害,却不是造成国家混乱的根本原因。造成国家混乱的根本原因,是在下位的人侵夺在上位人的权力,臣子窃用君主的统治手段。内心不畏惧当时的禁令,行为不遵守当时的法规,这才是造成国家混乱的祸根。

孔子代理鲁国相国职务,七天后便诛杀了少正卯。孔子的弟子进门问孔子说:“少正卯是鲁国很有名望的人.先生执政后首先就诛杀了他,恐怕有些失当吧?”孔子说:“坐下来,我告诉你们这里面的原因。人有五种罪恶,不包括盗窃奸私之类。一是通晓事理但居心险恶,二是行为怪僻而本性固执,三是言辞虚伪而善于诡辩。四是记忆力极强且广闻博见,五是顺应错误并从中得到好处。这五种罪恶,只要有人犯了其中一项,都不免遭到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却兼有这五种罪恶,所以他能在自己周围聚集成群的门徒,言谈话语足以掩饰邪恶、蛊惑民众.良好的记忆力足以能标新立异。他是小人中最为突出的一个,不可不诛杀。因此.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正,姜太公诛杀华士,管仲诛杀付星乙,子产诛杀邓析、史付。这六个人虽然处在不同时代,但思想却是一致的,所以不能不诛杀他们。《诗经》说。‘心中忧愁呀.这些小人实在可恶。“小入成群。这足以使人畏惧害怕。”

俗话说:“巧辩可以迷惑鬼神。”有人问:“鬼神耳聪目明,正直无私,谁能迷惑住鬼神呢?”回答说:鬼神确实是不能受到迷惑的,这不过是强调巧辩的迷惑作用,达到了没有人不被迷惑的程度。那么善于巧辩的人。虽然不能迷惑鬼神,似能迷惑一些人确是非常明显的。他们探究人们的心理。揣度人们的欲望,顺应人们的爱好而不敢违背,把人们引向邪恶的深渊.以便求取个人的私利。人们都喜欢听别人赞美自己好。并喜欢向别人宣扬;都讨厌听别人说自已的过错.并善于掩盖修饰自己。而巧辩之人能从人们眼神的细微变化中探知人们的心意.能在人们的言行之前对人进行谄媚奉承。
世上的一般人,听到别人赞誉自已就高兴。听到别人批评自己就悲伤.这是多数人的常情。别人的意见与自己相同就高兴.别人的意见与自己相异就恼怒.这也是一般人的常情。所以奸邪之人都善于说别人的好话。都善于顺从别人。别人说正确.他也说正确;别人说错误,他也说错误。顺应别人的爱好。随和别人的憎恶。所以贤明的君主虽然能接纳正直无私的人,但不一定内心亲近正值无私的人;虽然能不用奸邪之人.但不一定内心疏远奸邪之人。因此,即使像虞舜、夏禹这样贤明的君主。也只能做到不用奸邪之人,却不一定做到憎恶奸邪之人。俗话说:“巧辩能够迷惑众人。虞舜、夏禹却不能憎恶奸邪之人。”对此不能不认真加以考察。

俗语说:“最可恶的是紫色夺去了大红色的光彩,最憎恶的是花言巧语颠覆了国家。”这话足以使人感到可怕.然而有的人一辈子都认识不到这一点,国家的危难灭亡就会接踵而来。

老子说:“用清明的政治治理国家,用权变的奇术指挥打仗,用不搅扰人民的作法夺取天下。”所谓清明的政治,就是指确定名分和实行法治。用名分和法制治理国家,万事万物就不会发生混乱。所谓权变的奇术,就是随机应变的战术。用随机应变的战术指挥打仗,任何敌人都无法抵御。如果能用名分、法制、权术来纠正、抑制人们的残暴心理,那么在人民之中就不会发生什么坏事。人民之中不会发生坏事,那么就能取得天下。国家得不到治理就使用法制,法制不灵就采用武力。虽可求得国家无事.但不能用来征服逞强之人。如果能征服了逞强之人,那么软弱之人反而能够制服逞强之人。”

老子说:“老百姓不害怕死亡.怎么能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大凡老百姓不害怕死,是因为刑罚用得太滥。刑罚用得太滥,那么老百姓的生存就没有保障。老百姓的生存没有保障,就会把君主的权威看作像草芥一样。如果刑罚适当,老百姓就会怕死。老百姓怕死,是因为老百姓知道活着是件快乐的事。老百姓知道活着是件快乐的事,君主就可以用刑罚处死来恐吓他们。这是君主应当掌握的治国方法,也是臣子应该慎重对待的大事。

田骈读着书,说:“唐尧时代真是太平盛世。”宋钘说:“圣人治理国家。都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吗?”彭蒙在一旁抢着回答说:“这是圣法治理国家的结果.并不是圣人治理的结果。”宋钘说:“圣人与圣法治理国家有什么区别?”彭蒙说:“先生把名搞得太混乱啦。圣人是从个人的角度着眼,圣法是从事理的角度着眼。‘事理虽然出自个人之手.但个人之见并小等于事理;个人之见尽管能反映出事理.但事理并不等于个人之见。所以,圣人治理国家。是个人独自治理国家;用圣法治理国家,那么国家没有不被治理好的。这对万事万物都有利的圣法,只有圣人才能制定它,完善它。”宋钘听后仍然迷惑不解.就质问田骈。田骈说:”彭蒙说得很对。”

有个乡村的老人.给大儿子起名叫盗,给小儿子起名叫殴。一天盗出门远行。他父亲在后面追着喊他:“盗!盗!”官吏听到后,就把盗给捆绑起来。他父亲让小儿子殴来向官吏解释清楚,但着急之中说话不会表达.直叫“殴”、“殴”。宙吏因此就打起名叫殴的人,几乎把他打死。

康衢有个年长的人.给他的仆人起名叫善搏,给他的狗起名叫善噬.结果宾客有三年不敢到他家登门拜访。长者觉得很奇怪,便询问周围的人,周围的人就把实情诉了他。他便把仆人和狗都改了名字,宾客又与他恢复了往来。

郑国人把没有雕琢加工的玉叫作璞,周地人把没有晒干的老鼠叫作璞。一次周地人怀里揣着朱晒干的老鼠,对郑国商人说:“想买璞吗?”郑国商人说:“想买。”周地人拿出璞让郑国商人看,原来是未晒干的老鼠。郑国商人便道歉说不想买啦。
田子说:“现在人们做事情都是为了自己,而不能为了别人。所以君主在使用人方面,要使他们懂得是为自己做事情,而不使他们只晓得为我所用。”稷下先生说:“田子说的话太好了。古代君主使用大臣,不要求他们只偏爱君主。也不要求他们明显地忠于君主,这样做官的人一定会尽职尽能,在军队中打仗的人一定会勇敢作战。这是因为俸禄和奖赏在勉励他们,名分和法制在监督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个人的私心,也不是专门对自己有利。俗话说:给的俸碌太微薄就不可能与臣下共同治理混乱,给的奖赏太少就不可能与臣下共赴危难。这是处在上位的人所应当慎重对待的大事”

父亲对儿子下的命令,_有些一定要施行.有些一定不能施行。休去贵妻,卖掉爱妾,这样的命令儿子一定要遵从。由此再命令说:你心里不能有怨恨之情,不能有思念之情,这样的命令一定不能遵从。所以作为上层的统治者,一定要慎重对待自己所颁布的命令。

大凡人们富裕了就不会羡慕官爵、俸禄,贫穷了就不会畏惧刑罚。不羡慕官爵、俸禄的人.是因为自已已经有了足够的钱财;不畏惧刑罚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依赖保存自身的基本生活条件。这两种人都会给国家造成极夫的危害,由于不知道防范这两种人的方法,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么君主就没有办法治理国家。君主如果没法治理国家.那么君主的统治地位就是虚假的,驾驭臣民也是徒有虚名,圈家的危难与混乱就会马上降临。现在让人们追求爵位俸禄然后才能富裕,那么人们一定会争着为君主竭尽效力;人们由于犯罪受到删罚而后贫穷,那么人们都会畏惧犯罪而改恶从善。所以古代治理国家的君主,不让人民自然而然地贫穷与富足。人民的贫穷与富足部m都由骨主赐给,那么君主就会了独自肾掌握国家大权,人民就会知道如何归顺君主了。

人贫穷了就埋怨别人,卑贱了就抱怨时世,却没有人埋怨自己的.这是人之常情。然而不能认为这是人之常情,便一概加以否定。它也有可以同情的地方,不可不加以审察。现在有两个人能力相同,计谋均等。却造成你富裕我贫穷的结果,这样能做到不抱怨固然很好,即使抱怨也无可厚非。两个人才华均等,智力差不多,却造成你尊贾贵我卑贱的结果。这样能做到不抱怨固然很好,即使抱怨也无可厚非。这样做的弊病在于不知道利用机遇和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只强调两个人的智力、才能相同的因素,这是不通晓事理的过失,这虽然是君子的过错.也会得到君子的宽恕。

人贫穷_了就抱怨别人.富裕了就高傲自大。抱怨别人的人,总是苦恼圳别人不把俸禄钱财施舍给自己,这种怨恨之情产生于他们的生活处境确实难于安定而事实上也不能安定的状况,这还是可以宽恕的。骄傲自满的人,没有任何痛苦却无缘无故的高傲自大,这种情绪是很容易控制却不去控制,这是不能宽恕的。

多数人见到贫穷卑贱的人,就容易怠慢并疏远他们;见到富裕尊贵的人.就容易尊敬并亲近他们。贫穷卑贱的人有求于自己,而疏远他们可以理解;虽然他们不一定损害自己,而却要疏远他们,是因为他们对自已没有任何好处的缘故。富裕尊贵的人对自己有施舍,而亲近他们是可以理解的;富裕尊贵之人对自己不一定有益处却要去亲近他们,那是为让人们不敢轻视自己。我与富贵之人和贫贱之人三者各自独立,本来没有亲近、疏远的理由。但人情终究不能不以别人的贫贱富贵来确定自己的亲疏态度,所以这实在是世人的一大迷惑呀。

穷困、贫贱的人。在国家得到治理的时候,人们都同情怜悯他们;在国家遭到混乱的时候.人们都欺凌他们。治理国家并非是为了可怜穷困、贫贱的人才治理国家,而是说同情穷困、贫贱的人只是治理国家的一个方面。国家遭受混乱也并非是因为欺凌穷困、贫贱的人才混乱,而它也是造成国家混乱的一个方面。大凡每件事治理好了就不混乱,混乱就是没有治理好,只要看一下夏朝、商朝的昌盛与衰败的事实,就得到了验征。

贫穷卑贱的人对富裕尊贵者期望非常微小,但富裕尊贵者都不能满足他们很微小的期望。富裕人所厌恶的,正好是贫穷人所赞美的;尊贵之人所轻视的,正好是卑贱之人所引以为荣的。然而富贵之人不能满足贫贱之人的澈小期望,根本原因是富贵之人不愿意与贫贱之人同甘共苦的缘故。虽然富裕之人不能满足贫贱之人的微小期望,但对富贵之人并没有什么伤害。如今老百姓对君主的期望,也同贫贱之人对富贵之人的即望一样。老百姓所期望的无非是养老哺幼,均平赋税,遇到饥饿寒冷时,减少苦难和病痛,奖赏和惩罚都适当.按时服劳役,仅仅如此罢了,满足百姓的这点期望对君主并没有什么损害。然而君主都不答应。这是因为君主不愿与百姓同劳共逸的缘故。所以作君主不愿与百姓同劳共逸。因此,寓贵之人可以不满足贫贱之人的期望,但君主则不能不满足百姓的期掣。不满足百姓的期望,那么百姓就不会拥护爱戴君主。如果百姓不拥护爱戴君主.那么君主的地位就该更替了。危难就加重了,祸患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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