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名的影星,公众人物,因为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可能在无形中就要被自己的身份和光环限制,失去很多作为普通人的随意和自由,这里面也包括私有空间的专属和隐私权。
公众有猎奇心理,明星有隐私空间,两者在媒介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时代碰撞开来,必然是桃花朵朵,大开眼戒了。
真正应该反思的是娱乐媒体和大众。如果没有娱乐媒体不顾职业道德肆无忌惮的放大暴露明星的隐私,社会大众也不会被引导得如此猎奇,有时甚至放弃审美底线,抱着幸灾乐祸和好奇的心态去传播别人的隐私,
明星也是人,也是普通人,他们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对他们的隐私伤害保持幸灾乐祸,何尝不是在触及自己的人格底线,给更多的人以精神上的伤害。
名人,具有普通人没有的光环,名人不同于普通人,普通人当然对名人充满好奇、向往。
为什么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来炒作,总要制造些眼球、噱头,吊吊受众的胃口,怕"远离"受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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