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部好的作品拍成影视,它不能根本表达原作。 对名著的改编就是怀着好心做一件有损名著的事。
名著之所以是名著,无论从思想、内涵到形式,都是它最精彩的体现、最完美的体现、最好的体现,你把他改编成另外一种形势,肯定是一种破坏、一种对它的魅力的减损,这是肯定的。
作为一个专业的编剧,小说形式好就好在更多是属于作者自己,是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用文字来体现。
影视不是属于自己,是属于很多人,属于制片人、属于观众、甚至属于官方的,总之是要受很多限制,它甚至像一个产品,是一种文化产品。
既然是一个产品,就有它的目的性,为什么要生产这个产品,它要收视率,意思就是要卖钱。
影视如果和文学作品来比较,不会像文学作品那么深入,无论是对任何问题的思索,或者对状态的表达都不会是那么深入的。
是情感上逼得你不得不写。
曹禺以他的《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 等剧作蜚声海内外。 特别是在当代,研究曹禺、改编他的剧作,使他的剧作以多种艺术形式重新和观众见面,已开成一股方兴未艾的潮流。国外的许多学者和大学也都争相介绍和上演他的剧作,曹禺已成为一位走向世界的艺术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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